計費說明
租借時間
恢復原價
1 小時
NT.15
2 小時
NT.30
3 小時
NT.45
4~24 小時(1天)
NT.60
24~48 小時(2天)
NT.120
48~72 小時(3天)
NT.180
72~96 小時(4天)
NT.240
96~120 小時(5天)
NT.300
120~144 小時(6天)
NT.360
144~168 小時(7天)
NT.420
7日內(168小時)未歸還
NT.499
單位:新台幣
租借每小時 15 元,未滿 1 小時者以 1 小時計費。第一日(24 小時)內最高收費 60 元,第二日起每日 60 元(以日計費)。需於 7 日(168 小時)內歸還。10 分鐘內歸還該筆訂單不計費。
使用線上支付或信用卡租賃時,歸還行動電源後會依租借時數自預授權金 499 元扣抵,剩餘金額將自動返還原支付工具。若使用金融簽帳卡,雖然退款已完成,但銀行可能暫時保留(圈存)499 元,使「可用餘額」與「帳戶餘額」不同。各銀行解除圈存時間不一,請洽詢發卡銀行。
使用 icash 2.0 租借時,歸還行動電源後會依租賃時數自預授權金 499 元扣抵,剩餘金額將自動返還至相同的 icash 2.0 卡片。需另外至 ibon 機台操作靠卡退款流程,詳細資訊請參閱常見問題。
使用現金租借時,請先至ibon【行動電源租賃】選擇【現金租借】,依畫面指示操作並列印小白單(兩聯)。持第一聯至櫃台繳費後,再回到ibon點選左上角【代碼輸入】,輸入第二聯上的【取/還電池代碼】或掃描QR Code,即可取出行動電源。 歸還成功後,請於ibon點選左上角【代碼輸入】,輸入第二聯上的【取/還電池代碼】或掃描QR Code,列印退款小白單後,持單至櫃台辦理退款。(全台ibon皆可辦理退款)